資深互聯網觀察家,長期致力于中國互聯網產業和企業研究。
上周,有兩位朋友分別找我,探討了近期備受熱議的一個話題:這幾年一大批明星因為吸毒、出軌、抄襲等問題導致人設“塌房”,給代言品牌和產品帶來巨大損失。與此同時,伴隨AI技術興起,包括洛天依、華智冰、A-SOUL等虛擬偶像崛起,它們沒有道德缺陷,而且成本更低,將來會取代明星,成為商家代言或者直播帶貨的主流嗎?
這個話題其實不是新話題,但近期又因為元宇宙概念的興起,附帶著包括區塊鏈、虛擬偶像、數字化生存等新概念又火了一波。關于虛擬偶像這個“風口”,一開始主要是創業公司涉足,到了今天甚至有一線互聯網巨頭(字節跳動)以及擁有官方背景的機構(湖南衛視)也紛紛入局,試圖分得一杯羹,搶奪先機。
虛擬偶像之風愈演愈烈,不過即便如此,對于朋友提出的問題,我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虛擬偶像只能是一種小眾文化和服務,不可能成為代言和帶貨主流!
為什么怎么講,因為虛擬偶像有兩個核心問題沒有解決。
一、所謂虛擬偶像都是偽虛擬
虛擬偶像背后是真實的機構運作,虛擬只是一層表皮,核心還是真人操作。
不管是字節跳動聯合樂華娛樂推出的虛擬女子偶像組合A-SOUL,還是成名已久的洛天依,乃至湖南衛視剛剛推出的小漾,都是偽虛擬偶像。
何為偶像?在我看來,主要得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要有主觀能動性。受技術發展和法規倫理限制,現在的虛擬偶像還不可能擁有自我意識,沒有自我意識,就不能稱之為“偶像”。皮影戲和提線木偶能給我們帶來歡樂,但我們不會認為皮影戲和提線木偶能成為偶像,因為這些物體是人操控,沒有主觀能動性。所以,今天大火的一些虛擬偶像,只是更高級的皮影戲和提線木偶罷了。
第二,要給受眾帶來極強的情緒輸出。雷鋒叔叔做好事感染了幾代人,雷鋒就是很多人的偶像。楊過熱情似火,個性鮮明,楊過就是郭襄的偶像。虛擬偶像表現出來的立場、觀點、言論以及唱歌跳舞,都是真人預設好的呈現形式,我不認為這些偶像承載了強烈的情感輸出。
二、虛擬偶像也會“塌房”
這段時間,業界廣泛流傳一種錯誤認知,認為真人偶像接連塌房,虛擬偶像的機會來了。
其實虛擬偶像同樣存在道德風險,因為背后操作它的是真人和機構,只要摻雜了人為因素,就會有各種不可控風險。
近期清華大學的華智冰就翻車塌房了。華智冰號稱是清華大學錄取的第一位虛擬學生,能歌善舞,被認為擁有極高的智商和情商,引來眾多網友關注。后來被細心網友發現,華智冰只是AI換臉,一項很普通的AI技術,與真人偶像相差甚遠。
相比華智冰,更早翻車的是知名度更高的虛擬偶像洛天依。去年4月,洛天依來到了李佳琦的直播間,洛天依表示有一個秘密武器,要給大家唱歌,“唱歌”開始后,洛天依一直在跳舞,然而可能出現了技術故障,沒有聲音。李佳琦不知洛天依無聲,依然鼓掌“我的天吶,太厲害了,你唱的好好聽啊”,被全網群嘲。
前不久,國風形象的虛擬偶像翎Ling在小紅書帶貨,也慘遭翻車。因為受技術所限,虛擬人物的面部皮膚狀態是模擬出來的,達不到以假亂真,彩妝上臉后真實性自然大打折扣,成為不倫不類的四不像。最終虛擬偶像背后的操作者草草收場,刪除了相關帶貨信息。
其實相比上述這些翻車個例,真正帶來隱患的是法務風險。我們都知道,虛擬偶像背后是公司,公司涉及到股東權益,一旦公司出現資本變動,那么虛擬偶像歸屬何去何從,都有諸多法律風險。這一點絕非危言聳聽,當年帶頭套的王尼瑪,火了后出現了爭議,搞不清這個頭套屬于誰,后來“王尼瑪出走”事件轟動一時,差點對薄公堂。
寫在最后:有人認為,虛擬偶像真正的機會在于AI的自主意識,10年內或許就可迎來技術突破。然而又出現一個新的悖論,虛擬人物如果有了自主意識,還可控么,不是更容易翻車嗎?
PS:本文作者丁道師,現已在蜻蜓FM開通《丁道師雜談》頻道,歡迎大家點擊原文鏈接,收聽音頻版的內容。
丁道師
2005年首次提出“自由媒體人”概念,隨后簡稱為自媒體,影響至今。
2011年,丁道師加盟速途網絡,先后擔任速途專欄主編,速途執行總編輯兼速途研究院院長等職。
2014年丁道師作為自媒體代表,牽頭起草《中國自媒體的自律規范》,并在網信辦座談會上分享,引發廣泛關注。
現在是企鵝號、一點資訊、百度百家、今日頭條、艾瑞專欄、雪球財經等主流科技媒體和新聞客戶端的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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