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意見》中提出,我國將加快培育統一的技術和數據市場。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權利保護、跨境傳輸管理、交易流通、開放共享、安全認證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深入開展數據資源調查,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而新興的數據要素市場具有天然的統一屬性,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石油”,數據要素的加速流動能夠活躍技術流、物資流、人才流、資金流,為我國數字經濟創造價值。
數據要素市場發展迅速仍處于初級培育階段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數據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并列,按貢獻參與分配。如今,我國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正不斷優化,數據要素市場的規模和產量也在不斷增長。據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測算,2020年中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已經達到545億元,預計到2025年,規模突破1749億元,整體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目前,廣東、北京、上海、浙江、貴州等地都在推行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奠定了數據基礎。《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上海市數據條例》相繼公布實施,把數據納入了法治軌道,最大限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2021年,北京和上海分別成立了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和上海數據交易所,深圳數據交易所、廣州數據交易所也正處在籌備階段。
不過,業內專家表示,數據交易在要素市場化配置中是一個新業務領域,雖然全國已有多個數據交易中心,但還未形成相對成熟的業務模式。“中國數據要素市場目前仍處于初級培育階段,在數據要素的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進程中,數據要素市場的基礎制度尚未建立,大多數的數據要素都處于小范圍共享、小規模流通,促使數據要素市場整體處于供給不足、流通不暢、應用不夠、監管不力的發展局面。”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信息化與軟件產業研究所數據治理研究室主任王偉玲表示。
具體而言,發展的難點主要體現在:一是“數據孤島”,即各地區政府或各政府部門獨立建設數據中心,缺乏共享機制,導致數據平臺重復建設,資源浪費嚴重;二是“標準不一”,即各地區政府和各部門在數據采集、清洗和使用的過程中,都有各自的數據格式,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造成數據難以共享;三是“安全風險”,即數據共享存在侵犯公民隱私權、威脅社會安全等可能。
要素市場統一將產生放大融合效應
隨著“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的發展壯大,以及數據要素具有不受區域限制的流動屬性,需要從數據市場建立之初就進行統一的整體化布局,圍繞各類主體的應用需求,強化數據流通規則完善和標準建設,統籌效率與安全。
“統一是數據要素市場的天然屬性,相比于發展較久的土地、勞動力和資本市場,數據要素市場應當從設立之初就朝著統一市場邁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許可表示,《意見》出臺后,其他要素市場的統一會加速數據要素在各行業和各領域的應用,共同產生放大融合的效應。
針對“數據孤島”“標準不一”問題,《意見》提出,要破解平臺企業數據壟斷等問題,防止利用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競爭。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多次召開會議,推進互聯互通,要求健全公正公開透明的平臺企業治理規則,加強標準制定,推動業務和數據互聯互通,引導平臺企業公平競爭、創新發展,更好賦能制造業轉型升級。
考慮到數據壁壘的打通,將為各種資源合理配置創造有利條件,但同時也增大了數據泄露風險。“統一大市場”條件下的網絡環境,不可避免會增大網絡攻擊和數據泄露的風險。專家建議,需要布局數據安全、云安全、實網攻防、安全服務等眾多業務領域,推動建立統一的數據技術標準和建設規格,在網安行業的產品標準化、互聯互通、統一分析、協同聯防等方面打好堅實基礎。(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