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對3名以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均已達規定時間和內容的80%以上,且考核合格,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處罰;生產經營單位有1處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出口、緊急疏散通道被占用,并立即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處罰……”
2月14日,市應急管理局印發《新鄉市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安全生產監管一改傳統的單一執法監管、簡單直接處罰等監管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有人情味兒的柔性執法。
記者看到,《清單》對生產經營單位管理機構建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安全警示標識、應急預案等10項安全生產的輕微違法行為,屬于首次被發現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行罰。
“《清單》寬嚴相濟,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既體現有溫度的執法,又使企業在發展的基礎上保障了安全。”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清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首批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等相關法律文件,結合新鄉市實際情況制定,旨在全面推行服務型執法,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新鄉市突出精準執法,實行分級分類監管,確保一家生產經營單位只對應一個執法主體(省、市、縣),不再有重復檢查。并對執法效果、行政執法相對人滿意度進行回訪。同時,倡導文明執法和文明用語,實施清單檢查,嚴格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
2021年,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梯隊,嚴格精準執法工作受到省應急管理廳表揚。
“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堅決守住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采取事前管控、隱患排查和鼓勵企業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舉措,切實維護好社會安全穩定大局,為新鄉市經濟騰飛保駕護航。”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來源:新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