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日前,法國數據隱私監督機構對兩大科技巨頭開出了2.1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5億元)的巨額罰單,原因是由于這兩家公司其違反了相關隱私規定。
根據法國數據隱私監督機構CNIL的說法,盡管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在其頁面上設置有Cookies的選擇菜單,但是點擊“允許”十分容易,但如果想要“拒絕所有Cookies卻需要多次點擊”。
這意味著在法國谷歌和臉書主頁上,即使用戶不想同意自己的Cookies被收集,但卻被迫點擊“允許”選項,這違反了法國的數據保護規則。
為此,分別對谷歌處以1.5億歐元的罰款,對臉書處以6000萬歐元的罰款。此外,如果三個月內谷歌和臉書不讓Cookie變得更加簡單,那么每天還將處以10萬歐元的罰款。
對此,更名為Meta的臉書表示,其Cookies許可控制功能為人們提供了對其數據的更大控制權,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上的一個新設置菜單,人們可以隨時重新訪問和管理自己的決定,并對此功能繼續開發和改進。
谷歌也表示,用戶要相信我們會尊重他們的隱私權并保護他們的安全,這也是公司的責任,將與CNIL積極合作,并對此做出進一步的改變。
據了解,Cookie(儲存在用戶本地終端上的數據)的類型為“小型文本文件”,是某些網站為了辨別用戶身份,進行Session跟蹤而儲存在用戶本地終端上的數據(通常經過加密),由用戶客戶端計算機暫時或永久保存的信息。
具體來說,是一個保存在客戶機中的簡單的文本文件,這個文件與特定的Web文檔關聯在一起,保存了該客戶機訪問這個Web文檔時的信息,當客戶機再次訪問這個Web文檔時這些信息可供該文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