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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科技訊 北京時間8月12日消息,當地時間周五,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表示,澳大利亞聯邦法院下令谷歌支付6000萬澳元(折合人民幣約2.9億元)的罰款,原因是谷歌在收集用戶個人位置數據方面誤導用戶。
法院發現,谷歌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涉嫌通過誤導用戶的方式收集其個人位置數據。該監管機構稱,澳大利亞約有130萬谷歌賬戶用戶因此受到了影響。據了解,該監管機構已于2019年10月開始對谷歌提起了訴訟。
據路透社報道,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稱,谷歌誤導用戶相信他們安卓手機上的 "位置歷史 "設置是該公司收集位置數據的唯一方式。實際上,當用戶的位置記錄被設置為“關閉”時,他們在網絡和應用程序上的活動是“啟用”的,即谷歌可繼續通過其收集和訪問用戶的位置數據。
對此,谷歌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公司目前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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