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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注:谷歌
鳳凰網科技訊 北京時間10月24日消息,谷歌稱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因其反競爭行為對其處以133.8億印度盧比(合約1.62億美元)罰款的決定,這對該國的消費者和企業來說是一個“重大挫折”。
日前,印度競爭委員會 (CCI)稱,谷歌利用其在安卓移動操作系統平臺的主導地位,“非法”排擠“YouTube”、谷歌瀏覽器等旗下熱門應用程序的競爭對手。
除了罰款,CCI還命令谷歌改變其“只賣”安卓系統設備或“只用”谷歌軟件的協議的做法,并限制其與智能手機制造商簽訂某些收入分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