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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競爭委員會(CCI)周二表示,谷歌(GOOGL.US)利用其“主導地位”迫使應用程序開發者使用其應用支付系統。谷歌因反競爭行為被處以1.13億美元罰款。谷歌還被要求在三個月內采取8項補救措施或進行運營調整,包括不限制用程序開發者使用任何第三方支付處理服務等。
這是谷歌在印度市場遭遇的又一次挫折。印度競爭委員會上周對谷歌處以1.62億美元罰款,原因是谷歌在安卓移動設備生態系統的多個市場濫用主導地位。
谷歌發言人表示:“通過保持低成本,我們的模式推動了印度的數字化轉型,并擴大了數億印度人的訪問范圍”。“我們正在評估下一步的決定。”這家美國巨頭可以向印度法庭提出上訴。
另外,谷歌還面臨針對其在印度智能電視市場的商業行為的獨立調查。
谷歌在全球范圍內受到了批評,包括在韓國,因為它要求使用其應用商店的軟件開發者使用一種專有的應用內支付系統,該系統對在應用內進行的交易收取高達30%的傭金。最近,谷歌開始在更多國家允許使用其他支付系統。
關鍵詞: 第三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