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上海,編輯 史正丞)訊,根據媒體報道,美國互聯網巨頭谷歌就歐盟24.2億歐元(約合28億美元)反壟斷罰金的上訴遭遇失利,不過這個案子遠沒有到結束的時候。
(歐洲普通法院聲明,來源:官網)
這里需要解釋的是,上述的罰單已經是2017年的事情了。當時歐盟處罰谷歌的理由是“濫用搜索引擎市場支配地位”,在用戶搜索時將自家的比價服務Google Shopping置于顯著位置,而競品連首頁都上不了。這項調查最早始于2010年,在現任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2016年上任后加速,并作出最后裁定。
在2017年這筆罰單也是歐盟建立以來最重的一筆罰款,但后續谷歌又因為在安卓操作系統上的壟斷被處以43億歐元的罰款。
谷歌在上訴意見中也明確表示歐盟對于其搜索引擎的責難存在“法理、事實和經濟”上的錯誤。不過在周三,歐盟普通法院 (General Court)明確作出裁定,認定通過將自己的比價服務放置在一般搜索頁面更好的位置,并且通過算法移除競爭對手的服務,谷歌從中獲益但此舉與競爭相去甚遠。
需要說明的是,普通法院是歐盟法律體系中第二高的法院,意味著后續谷歌還能向歐洲法院 (CJEU)提出最終上訴。
雖然周三的判決對于這起官司來說遠未到重點,但對于歐盟反壟斷團隊而言則是一場意義非凡的勝利。在去年九月,歐盟普通法院就歐盟要求蘋果向愛爾蘭政府補交130億歐元稅款一案作出有利于消費電子巨頭的判決,并直率地表示歐盟委員會未能出具足夠證據材料,證明愛爾蘭政府利用稅收向蘋果公司提供不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