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4日,國家網信辦發布關于《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網信辦表示,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關于數據安全管理的規定,規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保護個人、組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國務院2021年立法計劃,我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提出,數據處理者開展以下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網絡安全審查:(一)匯聚掌握大量關系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公共利益的數據資源的互聯網平臺運營者實施合并、重組、分立,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二)處理一百萬人以上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赴國外上市的;(三)數據處理者赴香港上市,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四)其他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大型互聯網平臺運營者在境外設立總部或者運營中心、研發中心,應當向國家網信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編輯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