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早間,上市公司拉卡拉(300773,股吧)(300773.SZ)收到來自深交所的關注函,主要針對26日其股價異動,并于互動平臺公開表示央行新規利好公司發展等。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說明,回復內容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在炒作股價,以及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具體來看,針對拉卡拉此前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的提問稱“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回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以及當日拉卡拉股價上漲18.02%。
深交所指出,2018-2020年,拉卡拉的支付業務占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91.92%、88.71%和 83.95%,逐年下降。同時,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補充說明公司支付業務活躍商戶規模及結構、收單交易規模等主要經營指標和最近一年市場占有率情況,與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差異情況和優劣勢。
根據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深交所要求拉卡拉結合《通知》相關規定對支付市場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模式、商戶拓展、成本構成等)具體分析公司相關支付業務可能受到的影響,拉卡拉認為《通知》所列規定“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
此外,拉卡拉需結合行業政策、市場競爭、商戶拓展情況等,補充說明其在《通知》實施后相關支付業務進一步增長可能面臨的障礙及問題,競爭中主要的影響因素,并充分提示業務拓展風險和不確定性。同時結合上述問題的回復,核實說明拉卡拉對于互動易問題的回復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深交所強調,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分別為7.93億元、9.01億元和7.45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續放緩。
對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結合公司相關業務經營業績、所處行業政策、市場需求及環境變化、報告期凈利潤下滑的主要影響因素及其持續性等,補充說明公司業務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近期股價上漲是否與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同時,深交所表明,拉卡拉需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近一個月買賣拉卡拉股票的情況、未來3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并報備交易明細和自查報告。對于上述事項的書面說明,拉卡拉需在2021年12月1日前報送深交所。
藍鯨財經曾發布《收款碼用于經營受限?官方解讀未針對小微地攤經濟、擬防堵機構用個人碼大量經營交易及“跑分平臺”等》一文,詳細梳理了央行的《通知》內容。
主要因近年存在有機構使用個人收款碼辦大量生產經營等、影響涉賭“資金鏈”追溯機制藏風險隱患等情形,《通知》要求銀行、支付機構等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并未針對小微經濟、地攤經濟,個人收款條碼風險隱患在于機構使用個人收款條碼轉賬業務辦理大量生產經營等。
11月26日,伴隨“自2022年3月1日起起個人收款碼禁用于經營性服務”及“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等消息刷屏。以及 “微信支付寶收款碼將不能用于經營收款”等不實消息傳播。上市公司也出面公開回應稱利好四方支付,當日11時起,拉卡拉股價直線拉升15%,最高至30.28元,日內振幅達20.39%,收盤價報29.99元,日內漲幅達18.02%。
“四方支付”中四方包括卡組織、發卡行、收單行、商戶。卡組織包括銀聯,收單行涉及支付機構。二維碼收款對收單機構的沖擊由來已久。拉卡拉目前定位為“商戶數字化經營服務商”,主要從事第三方支付、金融科技等方面業務。
針對事件,拉卡拉方面表示尚無回應。聚合支付平臺同樣稱不便評論。亦有第三方支付公司表示,需持有相關許可才會有影響。據央行信息,拉卡拉目前的業務范圍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銀行卡收單(除寧波市以外地區)、預付卡受理(全國)。
29日,拉卡拉開盤跌超7%,截至發稿股價報2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