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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大基因(300676)9日發布聲明稱,近日,王某明通過社交媒體不斷造謠,編制各種視頻、文字資料,惡意詆毀華大業務和相關管理人員,對關心華大的朋友造成干擾。王某明與華大之間原本是商業糾紛,并有司法判定結果。但其不僅不尊重法律,還屢次惡意誹謗華大,捏造虛假信息,煽動公眾情緒,對此華大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2017年1月至12月間,王某明與華大基因合作期間出現多項嚴重違規行為,華大基因依法解除與其合作。合作違約后,王某明通過社交媒體造謠,華大基因已通過司法訴訟維權。2019年,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作出判決:被告王某明向華大基因支付143090元服務費及違約金。華大基因考慮經濟情況與其公司被破壞現狀決議不給予追討。
第二,王某明長期以“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主任”名義發表詆毀華大基因的文章。實際上,“國家基因庫細胞中心江蘇運營中心主任”這一機構屬于違規捏造,其紅頭文件的公章也均為偽造。該公章已于2018年7月被南京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銷毀。2020年8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章注銷作出判決。
第三,王某明屢次對華大基因進行造謠詆毀,其微博、微信賬號均被平臺永久封禁。2019年10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王某明對名譽侵犯成立,要求王某明公開道歉。
第四,王某明自稱“被暴徒毆打所傷”,經核實,2020年10月,第15屆國際基因組學大會在武漢舉辦期間,王某明在無報名,無邀請對情況下,通過非正常手段闖入會場,破壞會議正常秩序。其在被勸離后,再次潛入會場滋事?,F在與其發生沖突的并不是華大基因員工,該事當地公安機關已依法處理。
近日,華大基因披露2021年年報,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7.66億元,同比下滑19.4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62億元,同比下降30.08%。公司擬每10股派現3.5元。
對于業績下滑,華大基因表示,新冠業務市場競爭加劇,全球新冠核酸試劑和檢測單價下降,以及部分國家和地區防疫策略的變化,公司主動戰略性調整新冠相關產品結構與供應鏈策略,基于新冠相關的利潤較2020年較高基數相比有所下降。
今年一季度,華大基因業績同樣下滑。據其披露的2022年一季報顯示,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4.30億元,同比下降8.5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30億元,同比下滑37.06%。
(責任編輯:李顯杰 )關鍵詞: 華大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