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11月17日,北京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10月24日以來,北京全市藥店監測到有發熱癥狀人員共1500余人,登記上報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銷售信息131萬余條,由各區疫情防控部門實現信息回訪閉環管理。
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監管,共檢查督導藥店23459家次,責令停業整改338家。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未對進店人員進行測溫、掃碼;未對購藥人員未開展流行病學詢問;未按照一企一清單要求建立本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銷售“四類藥品”信息登記不完整;未張貼11種癥狀及附近發熱門診地址提示等。
“早發現、早報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王福義表示,在此要求全市藥店,進一步發揮監測“哨點”作用,嚴格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一是做好經營場所通風、消殺、進店測溫掃碼,開展流行病學詢問,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二是持續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建立本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三是將“四類藥品”購藥信息及時報送至各區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門進行回訪;四是互聯網藥品銷售企業,要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實名登記購藥信息,實時推送到負責配送的線下藥店,由線下藥店履行購藥信息報告義務,對核實發現登記信息與實際不符的,線下藥店一律不得配送。
下一步,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將以“四個最嚴”為根本導向,堅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對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情況繼續加強檢查督導。對銷售“四類藥品”信息不登記或不報告的,發現一家關停一家,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